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勤工俭学


勤工助学管理办法



1、图书馆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岗位数量,根据岗位不同,分别进行岗位职责培训。


2、每月5号前结算上月工时,管理员助理每月工时不得多于30工时,由组长负责计算工时,老师负责复核。


3、管理员助理需要按照时间安排进行工作,提前请假,禁止迟到、早退。


4、凡参加图书馆勤工助学的学生,都必须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,服从安排,不做与工作、学习无关的事情。


5、对待读者热情、和蔼,不能与读者发生冲突。